何先生在柳州高新一路的一个社区买了一套新房子。虽然房子已经在3月份交付,但他特别选择了6月16日正式开始装修。然而,在装修不到一个小时后,房子的电源就被物业关闭了。问了一下,原来何先生没有支付装修押金。
告诉记者,6月16日下午10点左右,装修工人打电话说房子停电了,装修不能继续进行。他立即冲过去,询问了社区的财产。他因未签署装修协议而停电,未按协议支付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设施保证金。
在装修协议中,何先生认为应该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他愿意支付。至于装修、装修管理服务费,业主已经支付了物业管理费。即使在装修期间,物业也应该提供服务。为什么要收取额外的装修管理费?
他还指出,根据他的说法,小物业不允许收取装修押金。此外,1000元的设施设备保证与押金属性质相同。虽然协议称保证由装修施工单位支付,但他的新房装修并没有要求装修公司,所以押金必须由他自己支付。
物业装修6月16日下午,公司工作人员回复了何先生的疑虑。工作人员表示,装修、装修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是基于《柳州物业管理区域装修管理服务标准》,因此在装修过程中,物业可以向业主收取费用。
被拒绝的人了解到,柳州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和押金。鉴于个别业主根据保证金,物业公司黄先生表示,虽然有规定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但其保证金对象是装修公司,目的是约束装修公司,以提高他们对设施设备的保护意识。
黄先生表示,鉴于何先生的新房是自主装修的特殊情况,物业可以不要求他交保证金。但是,如果何雇请的工人对公共设施造成了破坏,何必须配合物业进行处理和赔偿。对于物业提出的方案,何先生表示接受。据了解,物业也于6月16日中午恢复对何的新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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