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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最终退还冯小姐1000元定金
    消费者向装修公司支付3000元押金后,发现装修公司工程价格高,施工质量有问题,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押金,但被拒绝。在蓬江区消费者委员会的协调下,装修公司最终退还了消费者1000元押金。
       市民冯小姐反映,6月30日,她与一家装修公司协商了新房的装修材料费和人工费,对方答应给她7.3折的优惠价格,但要求交纳3000元的定金,而且报价单不允许她拿走。
       交了定金后,冯小姐有点不安。她通过记忆将报价上的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了比较,发现装修公司的材料报价是市场上的三倍左右。此外,她发现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经常受到客户的质疑。
       7月13日,冯小姐联系了装修公司,要求退还3000元押金,但被拒绝。装修公司表示,押金不能退还,设计师已经做好了设计。冯小姐认为她已经向装修公司的设计师支付了数百元的劳动力费,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冯小姐新房的大小,她应该支付每150元/平方米的费用1.8设计费一万多元。
       随后,冯小姐提出了只做木工的要求,希望把定金折成工程款。装修公司负责人表示,冯小姐只有向公司介绍了3万元以上的项目,才能将定金折成项目款。
       冯小姐对此非常生气。她说:谈判开始时,装修公司承诺,只要装修费用满1万元,押金就可以转为工程款。你现在怎么能改变主意?我不想在你们公司做。我怎么能介绍我的朋友违背我的意愿在这里做呢?
       在支付押金时,装修公司既没有与她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也没有向她解释押金在什么情况下不会退还,只是给了她一张小收据。无奈之下,她只能向蓬江区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经蓬江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调查,冯小姐基本属实。在蓬江区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下,装修公司最终退还了冯小姐1000元的押金,冯小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