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毕后,物业竟扣除每户业主500元的“电梯磨损费”,这让龙泉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不能接受。
冯先生是龙泉花园东区的业主。他说,今年5月底交房后,业主们开始全力装修。装修前,他向物业公司支付了3000元押金。双方口头同意,如果装修没有问题,钱将全额退还。7月初,冯先生的新家装修完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后确认没有问题。然而,在退还押金时,物业公司不得不扣除500元的电梯磨损费,这让冯先生感到困惑。他不知道是否应该付钱。
昨天拨打了龙泉花园物业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电梯磨损费的原因,因为一段时间前业主集中装修,每天用电梯携带大量的沙子和水泥,电梯损坏,维修费用很大,钱是维修电梯。
财产的声明冯先生说,这是不可接受的。我们支付了物业费,并有权使用社区中的电梯和其他公共设施。公共设施损坏应由物业公司维修,而不是向业主分配资金,更不用说数额仍然如此之大了。
在这方面,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马慧欣律师认为,在上述情况下,物业强制收取业主电梯磨损费是不合适的。马律师表示,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是否有权收取电梯损坏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双方可以协商收取的金额,但物业公司不得强制收取费用。同时,马律师提醒公众,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详细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鹿泉市物价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收到了业主的举报,并将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